民约

民约    mín yuē

人们约定共同遵守的契约。梁启超 《鉅子卢梭学说》:“又凡人生长於一政府之下,及既达丁年,犹居是邦,而遵奉其法律,是即默认其国之民约而守之也。” 鲁迅 《而已集·卢梭和胃口》:“做过《民约论》的 卢梭 ,自从他还未死掉的时候起,便受人们的责备和迫害,直到现在,责备终于没有完。连在和‘民约’没有什么关系的 中华民国 ,也难免这一幕了。”按,民约论即社会契约说,宣称国家和法都是由于人们订立契约而成立的一种政治学说。这一学说在反对中世纪君权神授说和封建专制的斗争中起过作用,但它掩盖了国家的阶级性。


参见:民約
扫描版:「民约」在《汉语大词典》第9409页 第6卷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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