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言

棄言   qì yán
注音 ㄑㄧˋ ㄧㄢˊ  拼音 qì yán
1. 未能實踐諾言。
   ▶ 《左傳.宣公十五年》:「毋畏知死,而不敢廢王命,王棄言焉。王不能答。」
2. 已經廢棄的言論。
   ▶ 《新唐書.卷一四五.黎幹傳》:「玄所說不當於經,不質於聖,先儒置之不用,是為棄言。」
参见:弃言
扫描版:「棄言」在《汉语大词典》第6192页 第4卷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