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鹽

常平鹽   cháng píng yán
常平盐是唐中叶起政府在距产盐区较远的地方,自行运储食盐待销的办法。唐宝应(公元762—763年) 以后,盐铁使刘晏既行榷盐法,又仿常平仓制,由政府将盐运到偏远地区储存。当市场上食盐供应不足,盐价上涨时,政府则将所储之盐低于市价出售。 以调节食盐供应和盐价水准。以此来弥补商运、商销之不足,并防止商人操纵盐价,从中获取厚利。常平盐的设立,稳定了盐价,官收运销之利,民食和盐税都有保障。元至元二十一年 (公元1284年) ,曾在诸路设常平盐局。1935年国民党政府也在淮盐各销地办过常平盐。
参见:常平盐
扫描版:「常平鹽」在《汉语大词典》第4141页 第3卷 735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