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衙门

四衙门    sì yá mén

明 代指吏部、翰林院、六科给事中及各道监察御史; 清 代去吏部,加詹事府。是当时所谓“清要”衙门。


参见:四衙門
扫描版:「四衙门」在《汉语大词典》第4001页 第3卷 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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