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所镇

(1)在辽宁省绥中县南部,南临渤海。面积70.7平方千米。人口2.6万。镇人民政府驻前所,人口210。原名中前所,系明宣德三年(1428年)所建的古城。简称前所。1958年设前所卫星公社,1984年改前所乡。1984年改镇。主产高粱、玉米等。苹果、梨著名。有服装、造纸、机械、印刷等厂。京哈铁路、102国道经此。(2)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北部、椒江北岸。面积29平方千米。人口4.7万。镇人民政府驻前所,人口1万。明建千户所,因地处台州海疆前沿,故名前所。清改寨,设都司守备驻防,后增置巡司。历史上为军事要地。1950年为前所乡,1958年后改公社,1981年置镇。以驻地得名。南部为平原,北部为丘陵。产稻、棉花、柑橘等。海洋捕捞与养殖业兴旺。有机械、船舶修造、眼镜等厂。镇东台州发电厂为中国大型火力发电厂之一。沿江有码头,海运可达沿海各港埠。公路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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