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县

北齐置,属河间郡。治所在今河北任丘市南二十六里。《寰宇记》卷66任丘县:“《三郡记》:汉元始二年,巡检使中郎将任丘筑此城,以防海寇,即以为名。”隋初废。开皇十六年(596)复置,属蒲州,移治今任丘市。大业末废。唐武德五年(622)又置,属瀛州,景云二年(711)改属鄚州。北宋为莫州治。金贞祐二年(1214)废。元初复置。明属河间府。民国初属直隶津海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

1986年改设任丘市。


古旧县名。北齐置,治今河北省任丘市南。属河间郡。隋初省。开皇十六年(596年)复置,移治今任丘市。大业末又废。唐武德五年(622年)复置,属瀛州。景云二年(711年)改属鄚州。蒙古至元二年(1265年)省入河间县,后复置。明、清属河间府。1986年撤销,改设任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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