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

【成语】: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
【拼音】:
【简拼】:
【解释】:

鲜(`21`ㄒㄧㄢˇ `27`xiǎn`1`):少。奸慝(`21`ㄊㄜˋ `27`tè`1`):奸邪。`16``1`凡是做事不近人情的人,很少不是大奸贼的。`16``1`意谓奸邪之人,内怀狡诈,行事往往矫情做作,不近人情。语出宋.苏洵《辨奸论》:“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竖刁、易牙、开方是也。”《儿女英雄传》二七回:“不须伸手,自然缠腰的算盘,依然逃不出一个‘贪’字。所以说:‘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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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接】:负罪引慝 二鲍纠慝 饰行儥慝 饰行鬻慝 
【逆接】:气势非凡 气度不凡 自负不凡 器宇非凡 抱负不凡 吐属不凡 举例发凡 入圣超凡 
【逆接】:凡夫肉眼 凡尔赛宫 凡夫俗子 凡才浅识 凡偶近器 凡圣不二 凡百君子 凡胎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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