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众怒难犯

【成语】:众怒难犯
【拼音】:zhòng nù nán fàn
【简拼】:znnf
【解释】:犯:触犯、冒犯。群众的愤怒不可触犯。表示不可以做群众不满意的事情。
【出处】:《左传•襄公十年》:“众怒难犯,专欲难成,合二难以安国,危之道也。”
【示例】:你们来意甚善,只是~,赶快去吧。 清·刘鹗《老残游记》第一回
【近义词】:众怒难任
【语法】:作宾语、定语;表示不可以做群众不满意的事
【英文】:One cannot afford to incur public wrath.
【法文】:il ne faut pas se frotter à la colère des masses
【成语故事】:春秋时期,郑国发生叛乱,大夫尉止杀死大夫子驷,子孔与子产一起平定叛乱,杀死尉止。子孔掌权后,制作盟书,规定官员各守其位,听从他的命令。子产劝阻他,希望他不要犯了众怒,否则国家就不会安宁。子孔当众烧掉盟书

众怒难犯 典故或故事

    意谓众人的愤怒难以抵挡。公元前563年,子孔代替子驷主持郑国国政。为贵族和各级官吏起草了一个誓约,要求他们各按职守,奉公守法。贵族官吏及其子弟纷纷表示反对。子孔想杀掉他们。子产出来劝阻并要求他烧掉这个誓约。子孔不同意,说:“制定誓约是为了治国,不能因众人反对就烧掉它,这样就成了众人为政,国家就无法治理了。”子产说:“众人的愤怒是难以触犯的,单凭个人意愿办事也很难成功。两个问题交织在一起是十分危险的。不如烧掉誓约,使大家安定下来,你继续执政,众人疑虑也可以平息。专权独断不能成事,触犯众人就要惹祸,你一定要焚毁誓约。”子孔同意了,便在郑国城外焚毁誓约,大家的不满也就平息下来。

【出典】:

    《左传·襄公十年》:“子孔当国,为载书,以位序,听政辟。大夫、诸司、门子弗顺,将诛之。子产止之,请为之焚书。子孔不可,曰:‘为书以定国,众怒而焚之,是众为政也,国不亦难乎?’子产曰:‘众怒难犯,专欲难成,合二难以安国,危之道也。不如焚书以安众,子得所欲,众亦得安,不亦可乎?专欲无成,犯众兴祸,子必从之。’乃焚书于仓门之外,众而后定。”

【例句】:

    唐·房玄龄《晋书·李特载记》:“弱而不可轻者,百姓也。今促之不以理,众怒难犯,恐为祸不浅。”

众怒难犯 成语接龙

【顺接】:犯上作乱 犯颜敢谏 犯礼伤孝 犯言直谏 犯斗海槎 犯而勿校 犯颜进谏 犯法违条 
【顺接】:衆怒难犯 毫毛不犯 不可侵犯 秋毫莫犯 秋毫勿犯 风流罪犯 一干人犯 东窗事犯 
【逆接】:容民畜众 惊群动众 稠人广众 一不拗众 人多势众 地广民众 一不压众 行师动众 
【逆接】:众目睽睽 众寡难敌 众口籍籍 众望所依 众口一辞 众心成城 众星拱极 众议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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