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阎罗包老

【成语】:阎罗包老
【拼音】:yán luó bāo lǎo
【简拼】:ylbl
【解释】:包老:包公。指刚正耿直的人。
【出处】:《宋史•包拯传》:“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
【示例】:便~难弹破,除取旨前来撒和。 明·汤显祖《牡丹亭•硬拷》
【语法】:

阎罗包老 典故或故事

    包拯由于刚正无私,得到的美称。阎罗,传说是主管地狱的神,即“阎罗王”、“阎王”。旧时比喻刚直、不畏权势的官吏。包拯(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仁宗时进士。登上仕途后,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以御契丹。奉使契丹还,历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入为三司户部副使。后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徙知瀛州、扬州等州府。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为枢密副使。包拯为政刚毅,铁面无私,善体恤民情,执法如山。原来的制度规定,告状人须经官吏陈诉,不能直接到堂前申辩,官吏因得从中作弊,欺侮良善。包拯下令敞开官衙大门,使他们亲自到堂前申辩,衙门官吏再不能欺侮他们。当时,一些有权势的太监、贵族在京城建造花园亭榭,侵占惠民河河道,致使河道堵塞不通。恰逢京师发大水,包拯借机将这些建筑全部毁掉。有的手持地契说明某人私增地亩,包拯一一查明,弹劾上奏。包拯性情耿直,嫉恶如仇,从不以虚伪的言词附会、讨好人,也不徇情枉法,对原来亲朋故旧的请托,一概予以拒绝。虽为官,衣物饮食犹如平民一样。不仅自己为官清廉,还要求子孙后代不能当贪官污吏。为此,他特地立下“家训”,说:“后世子孙为官有贪赃枉法的,不能回家,死后不能葬入祖坟。不按我的话做,就不是我的子孙。”由于包拯刚正无私,京城的老百姓作歌谣说:“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就是说,只有阎罗王和包拯不能用贿赂、请托打通关节。后人常以此指称那些清正的官吏。

【出典】:

    《宋史》卷316《包拯传》10317-10318页:“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适京师大水,拯乃悉毁去。或持地券自言有伪增步数者,皆审验劾奏之。……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尝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

【例句】: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商三官》:“天将为汝兄弟专生一阎罗包老耶?”

阎罗包老 成语接龙

【顺接】:老有所终 老子婆娑 老子著书 老成持重 老女归宗 老莱儿戏 老僧入定 老大徒伤 
【顺接】:定策国老 耆德硕老 商山四老 耆儒硕老 开国元老 龙山三老 怜贫恤老 名臣硕老 
【逆接】:阎王老子 阎摩天子 阎罗天子 阎罗大王 阎罗老子 阎罗包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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