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名 | 《朱子语类纂》 |
| 作者 | |
| 版本 | 十三卷(山东巡抚采进本) |
| 下落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
| 内容 | 《朱子语类纂》·十三卷(山东巡抚采进本) 国朝王钺撰。钺有《粤游日记》,已著录。是书其《世德堂遗书》之第五种也。取黎靖德所编《朱子语类》一百四十卷,摘理气、鬼神、性理、论学四门,馀皆不取。四门之外,又各删存大略,而间附以己说。如朱子谓理气本无先后,语原无病,钺必谓先有天地之理,然后太极生两仪。如其所说,是理又别是一物,可以生气。然则气未生时,理又安在?此主理太过之弊。又如谓雨是郁蒸之气,有时龙能为之者,龙亦是郁蒸之气。雹是不和之气,有时蜥蜴能为之者,蜥蜴亦是不和之气。执一理以该天下之变,不至於穿凿附会不止矣。 |
| 说明 | 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
| 影印 | 检索其他古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