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郡县志
书名《元和郡县志》
作者
版本四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元和郡县志》·四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唐李吉甫撰。吉甫字宏宪,赵州人。御史大夫栖筠之子,以荫补左司御率府仓曹参军。贞元初,为太常博士,官至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卒谥忠懿。事迹具《唐书》本传。是书据宋洪迈跋,称为元和八年所上,然书中更置“宥州”一条,乃在元和九年,盖其事为吉甫所经画,故书成之后,又自续入之也。前有吉甫原序,称起京兆府,尽陇右道,凡四十七镇,成四十卷。每镇皆图在篇首,冠於叙事之前。并目录两卷,共成四十二卷,故名曰《元和郡县图志》。后有淳熙二年程大昌跋,称图至今已亡,独志存焉,故《书录解题》惟称《元和郡县志》四十卷。此本又阙第十九卷、二十卷、二十三卷、二十四卷、二十六卷、三十六卷,其第十八卷则阙其半,二十五卷亦阙二页,又非宋本之旧矣。篇目断续,颇难寻检。考《水经注》本四十卷,至宋代佚其五卷,故水名阙二十有一。南宋刊版,仍均配为四十卷,使相联属。今用其例,亦重编为四十卷,以便循览。仍注其所阙於卷中,以存旧第。其书《唐志》作五十四卷,证以吉甫之原序,盖志之误。又按《唐六典》及新旧《唐书·地理志》,贞观初,分天下为十道,一关内道,二河南道,三河东道,四河北道,五山南道,六陇右道,七淮南道,八江南道,九剑南道,十岭南道。此书移陇右为第十,殆以中叶后陷没吐蕃,故退以为殿。至淮南一道,在今本阙卷之中。以《唐志》淮南道所属诸州考之,今本河南道内有所属申、光二州列蔡州之后,江南道内有所属之蕲、黄、安三州列鄂、沔二州之后,似乎传写之错简。然考《唐书·方镇表》,大历十四年,淮西节度使复治蔡州,寻更号申光蔡节度使。又永泰元年,蕲、黄二州隶鄂岳节度,升鄂州都团练使为观察使,增领岳、蕲、黄三州。元和元年,升鄂州观察使为武昌军节度使,增领安、黄二州。则申州、光州尝由淮南道割隶河南道,蕲州、安州、黄州亦尝由淮南道割隶江南道。《唐志》偶失移并,非今本错乱也。《舆记图经》、《隋唐志》所著录者,率散佚无存。其传於今者,惟此书为最古,其体例亦为最善。后来虽递相损益,无能出其范围。今录以冠地理总志之首,著诸家祖述之所自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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