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孝肃奏议
书名《包孝肃奏议》
作者
版本十卷(编修朱筠家藏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包孝肃奏议》·十卷(编修朱筠家藏本)

宋包拯撰。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天圣五年进士,历官御史中丞、知开封府,终礼部侍郎、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谥孝肃,事迹具《宋史》本传。案《宋志》载拯《奏议》十五卷。今此本为拯门人张田所编,自应诏至求退,分三十门,止有十卷。《田序》亦称十卷,与史志不合。然《宋志》颠倒悖谬,为自来史家所未有,不可援以为据,殆误衍“五”字欤。惟是田所编次,多不可晓。《文献通考》引《汪应辰序》曰:“公《奏议》分门编类,其事之首尾,时之先后,不可考也。”如《请那移河北兵马》凡三章,其二在八卷《议兵门》,其一乃在九卷《议边门》,其不相贯穿如此,所言与此本相符。《序》又云:“今考其岁月,系於每章之下,而记其履历於后。”若其岁月见於章中,与夫不可得而考者,不容以不阙也。庶读者尚可以寻其大概。是应辰於是编固每篇皆为笺注,而此本无之。盖应辰笺注久佚,今存者仍原本耳。《序》又云:“如劾罢张方平、宋祁三司使,而《奏议》不载。岂包氏子孙所不欲以示人者耶?”案史称拯攻去张方平、宋祁,朝廷遂以拯代祁为三司使。欧阳修有《蹊田夺牛》之奏,拯家居避命者久之。应辰所云,盖指此事。然拯之刚正,岂逐人而觊其位者。修虽有此奏,特宋人好为议论之习。拯之心迹,天下后世皆可谅之。遽讳而削其稿,反若拯实有此短者。此张田编次之无识,非拯志也。张田字公载,澶州人,嘉祐中尝知庐州,甚著清誉,盖能不愧其师者。此书第九卷中有《进张田边说七篇状》,并附以《赐张田敕书》,与他篇例异,知确为田之所编。应辰以为其子孙讳之,非其实矣。

说明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影印 检索其他古籍

本站百万册影印古籍、海量资料;切换到【影印古籍】栏目,或直接从上面的搜索框输入检索即可。

捕蝗要說一卷附除蝻八要一卷 寫韻樓詩集五卷首一卷末一卷 胎產秘書三卷附保嬰要訣一卷經驗各方一卷 春秋公羊傳十一卷 驚風闢妄一卷 五嶽遊草十二卷 戴南山文鈔六卷 皇朝經世文編一百二十卷 文心雕龍十卷 養拙山房留刪初藁一卷 日俄戰紀二卷 東華錄十六卷 璜川吳氏經學叢書十五種 檉華館試帖彙鈔輯注十卷 歷朝紀事本末九種 資治通鑑補正二百九十四卷首一卷 雲林别墅新輯酬世錦囊初集八卷二集七卷三集二卷四集二卷 紅樓夢後序一卷 悅雲山房詩存六卷風泉館詞存一卷 瑟廬遺詩不分卷 西湖志四十八卷 歷代帝王法帖釋文十卷 樊南文集箋注八卷首一卷 南宋書六十八卷 詩韻指歧五卷 蘇文忠公詩集五十卷目録二卷 國語二十一卷 明十五完人手帖不分卷 遊歷加納大圖經八卷 後漢書注又補一卷 越南地輿圖説六卷首一卷 欽定春秋傳說彚纂三十八卷首二卷 家禮五卷附錄一卷新附一卷 東古文存一卷 五經同異三卷 爾雅直音二卷 [康熙]具區志十六卷 溫飛卿詩集箋註九卷諸家詩評一卷 鮚埼亭集三十八卷全謝山先生經史問答十卷外編五十卷 通齋集五卷外集一卷文集二卷南行紀程一卷 西天目祖山志八卷首一卷末一卷 大學衍義四十三卷 皇朝五經彙解二百七十卷 附釋音周禮注疏四十二卷 蒙齋集十卷 隋書八十五卷 蜀中名勝記三十卷 增補事類統編九十三卷首一卷 四書味根錄三十七卷 宰相守令合宙二十四卷 湯子遺書十卷 中東戰紀本末八卷續編四卷文學與國策二卷 石室秘籙六卷 支那通史七卷 靖海紀事二卷 佛頂心陀羅尼經三卷 玉芝堂文集六卷詩集三卷 結一廬朱氏賸餘叢書 新刻指迷醫碑二十卷 杜韓詩句集韻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