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孝肃奏议
书名《包孝肃奏议》
作者
版本十卷(编修朱筠家藏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包孝肃奏议》·十卷(编修朱筠家藏本)

宋包拯撰。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天圣五年进士,历官御史中丞、知开封府,终礼部侍郎、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谥孝肃,事迹具《宋史》本传。案《宋志》载拯《奏议》十五卷。今此本为拯门人张田所编,自应诏至求退,分三十门,止有十卷。《田序》亦称十卷,与史志不合。然《宋志》颠倒悖谬,为自来史家所未有,不可援以为据,殆误衍“五”字欤。惟是田所编次,多不可晓。《文献通考》引《汪应辰序》曰:“公《奏议》分门编类,其事之首尾,时之先后,不可考也。”如《请那移河北兵马》凡三章,其二在八卷《议兵门》,其一乃在九卷《议边门》,其不相贯穿如此,所言与此本相符。《序》又云:“今考其岁月,系於每章之下,而记其履历於后。”若其岁月见於章中,与夫不可得而考者,不容以不阙也。庶读者尚可以寻其大概。是应辰於是编固每篇皆为笺注,而此本无之。盖应辰笺注久佚,今存者仍原本耳。《序》又云:“如劾罢张方平、宋祁三司使,而《奏议》不载。岂包氏子孙所不欲以示人者耶?”案史称拯攻去张方平、宋祁,朝廷遂以拯代祁为三司使。欧阳修有《蹊田夺牛》之奏,拯家居避命者久之。应辰所云,盖指此事。然拯之刚正,岂逐人而觊其位者。修虽有此奏,特宋人好为议论之习。拯之心迹,天下后世皆可谅之。遽讳而削其稿,反若拯实有此短者。此张田编次之无识,非拯志也。张田字公载,澶州人,嘉祐中尝知庐州,甚著清誉,盖能不愧其师者。此书第九卷中有《进张田边说七篇状》,并附以《赐张田敕书》,与他篇例异,知确为田之所编。应辰以为其子孙讳之,非其实矣。

说明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影印 检索其他古籍

本站百万册影印古籍、海量资料;切换到【影印古籍】栏目,或直接从上面的搜索框输入检索即可。

尚志齋愼思記:一卷,訟過記一卷 戰國策補註:33卷 小學纂註:六卷 逸周書:10卷,逸周書校正補遺1卷 聖箭堂述古:1卷 名山八集:一卷,文約三編六卷 猗覺寮雜記:1卷 蕭氏(遷楚)族譜:[蘭陵]:10卷,首1卷 九經辨字瀆蒙:12卷 留余草堂叢書 [山東省]萊州府志:[乾隆] 16卷首 1卷 蘭亭續考:2卷 繪圖兩晉通俗演義:10卷,一百回 歷朝紀事本末九種:658卷,附三藩:22卷[殘] 說文答問疏證:6卷 徐園秋花譜:一卷 述堂初集:2卷 周易集解補釋:17卷,卷首,易學源法辨1卷 千迭波餘不分卷 孝經:1卷 諸經要集:二十卷 朝花夕拾 京師大學堂經濟各論講義 讀書雜誌補遺 鄭家屯案中日交涉來往文件 京幾金石考:2卷 歧亭疊韻:1卷 隸釋:27卷,隸續21卷 毛詩序義疏:1卷 蛾術堂集:14種 渤海國志:4卷 聖學知統翼錄 明季北略:二十四卷 清史紀事本末:80卷 四部總錄算法編:不分卷 學詩詳說:三十卷 崇文書局彙刻書:33種 康熙字典:不分卷 音註小倉山房書牘:6卷 山東鹽法續增備考:6卷 勅封大王將軍畫像 竹素園叢談 四家奏議合鈔:8卷,卷首1卷 錢遵王讀書敏求記校證:4卷 東華錄:32卷 耶穌降世傳 明周臣山齋客至圖 文廟備攷:8卷 楚騷品 碎金詞譜:6卷,碎金詞1卷 尺算徵用 曾文正公詩集:四卷 竹柏山房:15種 七政推步:七卷 古籀餘論:三卷 藏密齋集:25卷 廣雅疏證 四終畧意:4卷 松陵文錄:24卷 繪圖後聊齋志異:12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