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孝肃奏议
书名《包孝肃奏议》
作者
版本十卷(编修朱筠家藏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包孝肃奏议》·十卷(编修朱筠家藏本)

宋包拯撰。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天圣五年进士,历官御史中丞、知开封府,终礼部侍郎、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谥孝肃,事迹具《宋史》本传。案《宋志》载拯《奏议》十五卷。今此本为拯门人张田所编,自应诏至求退,分三十门,止有十卷。《田序》亦称十卷,与史志不合。然《宋志》颠倒悖谬,为自来史家所未有,不可援以为据,殆误衍“五”字欤。惟是田所编次,多不可晓。《文献通考》引《汪应辰序》曰:“公《奏议》分门编类,其事之首尾,时之先后,不可考也。”如《请那移河北兵马》凡三章,其二在八卷《议兵门》,其一乃在九卷《议边门》,其不相贯穿如此,所言与此本相符。《序》又云:“今考其岁月,系於每章之下,而记其履历於后。”若其岁月见於章中,与夫不可得而考者,不容以不阙也。庶读者尚可以寻其大概。是应辰於是编固每篇皆为笺注,而此本无之。盖应辰笺注久佚,今存者仍原本耳。《序》又云:“如劾罢张方平、宋祁三司使,而《奏议》不载。岂包氏子孙所不欲以示人者耶?”案史称拯攻去张方平、宋祁,朝廷遂以拯代祁为三司使。欧阳修有《蹊田夺牛》之奏,拯家居避命者久之。应辰所云,盖指此事。然拯之刚正,岂逐人而觊其位者。修虽有此奏,特宋人好为议论之习。拯之心迹,天下后世皆可谅之。遽讳而削其稿,反若拯实有此短者。此张田编次之无识,非拯志也。张田字公载,澶州人,嘉祐中尝知庐州,甚著清誉,盖能不愧其师者。此书第九卷中有《进张田边说七篇状》,并附以《赐张田敕书》,与他篇例异,知确为田之所编。应辰以为其子孙讳之,非其实矣。

说明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影印 检索其他古籍

本站百万册影印古籍、海量资料;切换到【影印古籍】栏目,或直接从上面的搜索框输入检索即可。

大煙嘆一回 滿漢大臣列傳八十卷 西夏國書略說一卷 明史十二論一卷 看梅紀游草一卷 崔公入藥鏡注解一卷 [浙江黃巖]牟氏族譜不分卷 呂祖全書 [道光]墊江縣志十卷 文具雅編一卷 樓閣真音一卷 塞外行軍指掌一卷 [同治]安吉縣志十八卷首一卷 蒙學地文教科書一卷 楊貴妃一卷二十三節 外科腫瘍主治類方 古印集成不分卷 西江文稿三十二卷附編一卷西江詩稿二十八卷 御題沃心金鑑 大學指掌一卷 欽定石峯堡紀畧二十卷首一卷 骳稿一卷 汪子文録十卷 東甌金石志十二卷 太史史例一百卷 榕村詩選八卷首一卷 孝經淺釋四卷 [湖南邵東]周氏支譜□卷 黃忠裕公文集八卷 苕溪集五十五卷、目錄三卷 汪子全集十九卷 元遺山先生集四十卷首一卷續夷堅志四卷新樂府四卷附錄一卷補載一卷年譜一卷年譜一卷年譜二卷 妙臂菩薩所問經四卷 由拳集二十三卷 四終畧意四卷 新刊地理五經圖解六種 巽翁獨方遺象題辭一卷傳文行狀一卷 道光六年丙戌科會試硃卷一卷 新鐫分類評注文武合編百子金丹十卷 壽世傳真八卷 雪坡姚舍人文集五十卷 纂文一卷 孔氏雜說 省躬録初集二卷二戰術二卷三集二卷四集二卷 劉义詩集三卷 關中奏議全集十八卷 清暑筆談一卷 清儀閣古印附注一卷 [江西南昌]東關甘氏支譜二卷首一卷末一卷 校碑隨筆 武夷山紀要不分卷 欽定熙朝雅頌集一百六卷、首集二十六卷、餘集二卷 滄浪嚴先生詩談一卷 靈憲一卷 蠶桑輯要不分卷 德州田氏叢書十五種 [民國]奉化新志十一篇 (光緒)奉節縣志三十六卷首一卷 (新刻)龍袍記九美圖上部一卷 朱文公校昌黎先生文集遺文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