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孝肃奏议
书名《包孝肃奏议》
作者
版本十卷(编修朱筠家藏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包孝肃奏议》·十卷(编修朱筠家藏本)

宋包拯撰。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天圣五年进士,历官御史中丞、知开封府,终礼部侍郎、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谥孝肃,事迹具《宋史》本传。案《宋志》载拯《奏议》十五卷。今此本为拯门人张田所编,自应诏至求退,分三十门,止有十卷。《田序》亦称十卷,与史志不合。然《宋志》颠倒悖谬,为自来史家所未有,不可援以为据,殆误衍“五”字欤。惟是田所编次,多不可晓。《文献通考》引《汪应辰序》曰:“公《奏议》分门编类,其事之首尾,时之先后,不可考也。”如《请那移河北兵马》凡三章,其二在八卷《议兵门》,其一乃在九卷《议边门》,其不相贯穿如此,所言与此本相符。《序》又云:“今考其岁月,系於每章之下,而记其履历於后。”若其岁月见於章中,与夫不可得而考者,不容以不阙也。庶读者尚可以寻其大概。是应辰於是编固每篇皆为笺注,而此本无之。盖应辰笺注久佚,今存者仍原本耳。《序》又云:“如劾罢张方平、宋祁三司使,而《奏议》不载。岂包氏子孙所不欲以示人者耶?”案史称拯攻去张方平、宋祁,朝廷遂以拯代祁为三司使。欧阳修有《蹊田夺牛》之奏,拯家居避命者久之。应辰所云,盖指此事。然拯之刚正,岂逐人而觊其位者。修虽有此奏,特宋人好为议论之习。拯之心迹,天下后世皆可谅之。遽讳而削其稿,反若拯实有此短者。此张田编次之无识,非拯志也。张田字公载,澶州人,嘉祐中尝知庐州,甚著清誉,盖能不愧其师者。此书第九卷中有《进张田边说七篇状》,并附以《赐张田敕书》,与他篇例异,知确为田之所编。应辰以为其子孙讳之,非其实矣。

说明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影印 检索其他古籍

本站百万册影印古籍、海量资料;切换到【影印古籍】栏目,或直接从上面的搜索框输入检索即可。

註唐陸宣公奏議十五卷 [廣東順德]黃氏全譜不分卷 婦人集補一卷 顧子新言一卷 麗句集六卷 檾園詩存一卷 說玄一卷 小山畫譜 [乾隆]鳳陽縣志十六卷首一卷 李氏焚書 連城璧傳奇 露香拾藳一卷 字諟一卷 聞和草不分卷 課誦日用不分卷 閩省鹽務各關局調查一覽表一卷 忠愍集一卷 明良集六種九卷 樂子集 詩媛八名家集八卷 直齋書録解題二十二卷 新刻京本列國志傳八卷 佛說最勝妙吉祥根本智最上祕密一切名義三摩地分二卷 修正凡爾賽修約第三百九十三條及其他和約同類條款議定書 趾菴歸養草六卷 痕夢詞一卷 中論佚文一卷 督院發交順直諮議局議案及諮詢事件録初編一卷 長春子 野谷詩集 新刻黃庭內景五臟六腑說一卷 竹坡老人詩話三卷 [同治]南漳縣志集鈔二十六卷首一卷 [湖南湘鄉]周氏續修族譜九卷首二卷 聞見錄 筠園全集十種四十二卷 羅念庵稿一卷 默想神功 光緒六年庚辰科會試硃卷一卷 屛山集二十卷 居業堂文集二十卷首一卷 金石文字記六卷 勿齋先生文集(勿齋集)二卷 步里客談二卷 南華經内篇二卷外篇二卷雜篇二卷 易經策案三卷 雪芽詩選二卷 商業常識7編 岑嘉州集二卷 周易淮南九師道訓一卷 東遊集一卷 莊子年表一卷 湯品一卷 西京雜記六卷 歐洲和約輯要四卷 雲川閣集一卷 望江亭中秋切鱠旦一卷 滇南新語一卷 儀禮經注疏正譌 史說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