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钟通韵
书名《黄钟通韵》
作者
版本二卷(翰林院笔帖式都保家藏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黄钟通韵》·二卷(翰林院笔帖式都保家藏本)

国朝都四德撰。都四德字乾文,号秋庄,满洲镶红旗人。是书凡十篇:曰《律度量衡》第一、《五音位次》第二、《六律》第三、《七均》第四、《五音六律相生》第五、《律吕名义》第六、《律本》第七、《循环为宫》第八、《声字》第九、《律数》第十。末又附以《琴图》,共为上、下二卷。多本蔡元定《律吕新书》而附益以己意。如《声字》一篇,於国书十二字头独取第一、第二、第四、第五、第十二章之字,而其馀皆不之及。而五章中又杂取第四章之(■安■恩)二字以配宫。第五章之(■昂■鞥)二字以配商。第一章之(■阿■额)二字以配角。第十章之(■敖■欧)二字以配徵。第二章之(■爱读平声■额依)二字以配羽。以上十字,分之配十干。又取首章之(■依■乌)两字,共为十二字,分配十二律,作为横直方圆之图,且谓人之言语声音止此数字。殊不知我国书十二字头,整齐肃括,无音不备,无韵不该,非可偏举其五字头以为分配也。据其所论,盖以此五章可用汉字对音,其馀七章双声叠韵为汉文所无,故不用耳。然国书有二合、三合切音之不同。推其原本,则自首句六字而外,其馀何一非双声叠韵,而谓止於七章而已乎?今以汉文字有无为国音之区别,汉文所有者,则取配五音十二律,而汉文所无者,概置弗论,是未究国书制作之本也。且字头十二,虽曰平列,其实十一章皆以第一章为纲领,而第一章又以第一句为纲领。观国语中并无以他字加於(■阿■额■依■鄂■乌)之上者。其偶遇此音,亦以他字代之。盖此数字总贯十二章,如臣之有君,子之有母,其体统实为最尊,不宜与众音并列。又所列(■阿■爱平声读■安■昂■敖)等字反居(■额■额依■恩■鞥■欧)等字之下,亦多未安。伏稽钦定《国书新语》,即以(■阿)为阳,以(■额)为阴。以此可见(■阿)之类皆阳位也,(■额)之数皆阴位也。阴不可以先阳,乃国书之义例,不可以随章布列矣。至其以五章字头统诗韵三十部,虽亦近似,然限以前所拈之数字,亦不足以尽清文之蕴。惟所论清字切音之法,皆中窾要,为有益於学者耳。

说明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影印 检索其他古籍

本站百万册影印古籍、海量资料;切换到【影印古籍】栏目,或直接从上面的搜索框输入检索即可。

滇繋十二卷 存誠堂詩集三十卷篤素堂文集十四卷 禮記十六卷 文清公薛先生文集二十四卷 國朝十家四六文鈔 閩詩錄甲集六卷乙集四卷丙集二十三卷丁集一卷戊集七卷 三國志證聞三卷 竹葉亭雜記八卷 清適編五卷 洗冤錄補注全纂 [乾隆]鹽亭縣志八卷首一卷 寧羌州鄉土志二卷 歷代輿地沿革險要圖說一卷 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五十五卷目錄二卷 安吳四種 小蓬萊閣金石文字 皇清經解一千四百卷 弇州史料前集三十卷後集七十卷 一課書屋初稿 增訂四書備旨十卷 拾遺記十卷 蓮溪先生文存二卷 甲子會紀五卷 繪圖評點女僊外史八卷一百回 紀元編三卷末一卷 炮法畫譜 四聲易知錄四卷 邠縣鄉土志一卷 [兩漢書摘詠] 征西紀略四卷 古今名勝圖說第十二集 文昌帝君孝經一卷 二曲集四十六卷 碧血錄二卷附錄一卷 聽月樓二十回 皇華草 延綏鎮統轄標協營汛官員兵丁數目册 天花八陣編三卷 芥子園畫傳三集六卷 記纂淵海補集四十七卷 大學衍義四十三卷 [光緒]懷來縣志十八卷首一卷 磨盾餘談 吹萬閣詩鈔五卷文鈔六卷詞鈔一卷 斯友堂集八卷 [光緒]秦州直隸州新志二十四卷首一卷 談天十八卷 隨園詩話補遺十卷 歷代臣鑒三十七卷 赤雅三卷 楚頌齋詩集八卷詩餘一卷 西藏志考 榕村詩選八卷首一卷 書目答問四卷輶軒語一卷 史記正訛三卷 地理大成五集四十九卷 新定十二律崑腔譜十六卷新定考正音韻大全一卷 [道光]銅山縣志二十四卷首一卷 御製文初集三十卷目錄二卷 丁酉北闈大獄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