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律通考
书名《钟律通考》
作者
版本六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钟律通考》·六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倪复撰。复有《诗传纂义》,已著录。是书凡二十七章,始於《黄钟本原》,终於《风雅十二诗图谱》。其中或标卷目,或不标卷目。疑传写者有所佚脱,非其旧也。卷首有嘉靖丙戌张邦奇《序》,谓其本之《仪礼》经传,参之西山蔡氏之说,历考古今制度,辨正百家之得失,以求合乎声气之元。今考是书,大端不失古法。其中如《吕氏春秋》黄钟三寸九分,与历代律书九寸之说不合。是书则谓三寸者,三三九寸也;九分者,九方分也。后何瑭及郑世子载堉皆用是说。至於“五声”,“二变”,明有《国语》伶州鸠之说可证。而是书乃谓宫属君,周加变宫,因诛纣也;徵属事,周加变徵,示革商之旧政也:殊杜撰无稽。又所载《六十调图》,若黄钟五调以无射为商、夷则为角、仲吕为徵、夹钟为羽之故,同时韩邦奇於蔡氏旧图疏解甚详,而此书乃竟不之及,尤不免於漏略。然其中亦颇有可采者。如《左氏传》“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蔡元定谓“五声之后二变不容为调”,朱子谓“蕤宾以下不可为宫”,是书则谓朱子之说与《礼记》所云旋相为宫似有未合,故特从元定。又若黄钟生十一律,倍其实,四其实,三其法,及角音六十四,生变宫、变徵,类能并列朱、蔡异同之法,参互详审,颇为不苟,亦可谓勤於此事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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