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通义
书名《诗经通义》
作者
版本十二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诗经通义》·十二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国朝朱鹤龄撰。鹤龄有《尚书埤传》,已著录。是书专主《小序》,而力驳废《序》之非。所采诸家,於汉用毛、郑,唐用孔颖达,宋用欧阳修、苏辙、吕祖谦、严粲,国朝用陈启源。其释音,明用陈第,国朝用顾炎武。其《凡例》九条及考定郑氏《诗谱》,皆具有条理。惟鹤龄学问淹洽,往往嗜博好奇,爱不能割,故引据繁富而伤於芜杂者有之,亦所谓武库之兵,利钝互陈者也。要其大致,则彬彬矣。鹤龄与陈启源同里,据其《自序》,此书盖与启源商榷而成。又称启源《毛诗稽古编》专崇古义,此书则参停於今古之间,稍稍不同。然《稽古编》中,屡称“已见《通义》,兹不具论”。则二书固相足而成也。

说明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影印 检索其他古籍

本站百万册影印古籍、海量资料;切换到【影印古籍】栏目,或直接从上面的搜索框输入检索即可。

五代會要三十卷 五代會要三十卷 五代會要三十卷 五代會要三十卷 五代會要三十卷 五代會要三十卷 五代會要三十卷 五代會要三十卷附校勘記一卷 宋會要不分卷 宋會要不分卷 宋會要不分卷 宋會要不分卷 宋會要校記不分卷 宋會要輯稿三百六十六卷 宋會要四百六十卷宋會要考畧一卷宋會要輯一卷 宋朝事實二十卷 宋朝事實二十卷 宋朝事實二十卷 宋朝事實二十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乙集二十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乙集二十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乙集二十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乙集二十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乙集二十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乙集二十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乙集二十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乙集二十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乙集二十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乙集二十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一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乙集二十卷附校勘記五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乙集二十卷附校勘記五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乙集二十卷附逸文一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逸文一卷 朝野雜記校一卷 國朝册府畫一元龜□卷 文獻宋事記不分卷 遼會要作法一卷 大元聖政國朝典章六十卷新集至治條例不分卷 大元聖政國朝典章六十卷新集至治條例不分卷 大元聖政國朝典章六十卷新集至治條例不分卷 大元聖政國朝典章六十卷新集至治條例不分卷 大元聖政國朝典章六十卷新集至治條例不分卷 大元聖政國朝典章六十卷新集至治條例不分卷 大元聖政國朝典章六十卷新集至治條例不分卷 大元聖政國朝典章六十卷新集至治條例不分卷 大元聖政國朝典章不分卷 大元聖政國朝典章綱目不分卷 大元聖政典章新集至治條例不分卷 大元聖政典章新集至治條例不分卷 大元聖政典章新集至治條例不分卷 元典章校補十卷 元典章校補釋例六卷 元典章奏奉使類纂一卷 經世大典不分卷 經世大典輯本不分卷 通制條格□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