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
书名《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
作者
版本二卷(通行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二卷(通行本)

吴陆玑撰。明北监本《诗正义》全部所引,皆作陆机。考《隋书·经籍志》,《毛诗草木虫鱼疏》二卷,注云:“乌程令吴郡陆玑撰。”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二卷。”注云:“字元恪,吴郡人。吴太子中庶子、乌程令。”《资暇集》亦辨玑字从玉,则监本为误。又毛晋《津逮秘书》所刻,援陈振孙之言,谓其书引《尔雅》郭璞注,当在郭后,未必吴人,因而题曰唐陆玑。夫唐代之书,《隋志》乌能著录?且书中所引《尔雅注》,仅及汉犍为文学樊光,实无一字涉郭璞,不知陈氏何以云然。姚士粦《跋》已辨之,或晋未见士粦《跋》欤?原本久佚。此本不知何人所辑,大抵从《诗正义》中录出。然《正义·卫风·淇澳篇》引陆玑《疏》:“淇、澳,二水名。”今本乃无此条。知由采摭未周,故有所漏,非玑之旧帙矣。又《卫风》“椅桐梓漆”一条,称“今云南牂牁人绩以为布。”考《汉书·地理志》益州郡有云南县。《后汉书·郡国志》,永昌郡有云南县。皆一邑之名。《唐书·地理志》,姚州云南郡,武德四年以汉云南县地置。盖至是始升为大郡,而袁滋《云南记》、窦滂《云南别录》诸书作焉。玑在三国,即以云南配牂牁,似乎诸家传写,又有所窜乱,非尽原文。然勘验诸书所引,一一符合,要非依托之本也。末附四家《诗》源流四篇,而《毛诗》特详。考王柏《诗疑》已诋玑所叙与《经典释文》不合,王应麟《困学纪闻》亦议其误以曾申为申公。则宋本已有之,非后人所附益矣。虫鱼草木,今昔异名。年代迢遥,传疑弥甚。玑去古未远,所言犹不甚失真。《诗正义》全用其说,陈启源作《毛诗稽古编》,其驳正诸家,亦多以玑说为据。讲多识之学者,固当以此为最古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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