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聲切韻表
书名《四聲切韻表》
书名 四声切韵表
作者江永
版本兵部侍郎纪昀家藏本
分类經部>小學類>韻書類
下落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内容 國朝江永撰。永有《周禮疑義舉要》,已著錄。是書前列《凡例》六十二條,備論分析考定之意,而列表於后。其論古法七音三十六母不可增減移易,凡更定者皆妄作,最為有見。其論入聲尤詳,大旨謂顧炎武《古音表》務反舊說之非。然永亦不遵古法,頗以臆見改變。夫字有數而音無窮,故無無音之字而有無字之音。永既知《冬韻》無上聲字,《臻韻》無上、去二聲字,《祭》、《泰》、《夬》、《廢》四韻無平、上二聲字,而入聲乃必使之備。或一部之字使分入於數部,或數部之字使合入於一部。自謂窮極精微,其用心不為不至。然如“伐”。之一字,《公羊》自有兩呼;“天”之一字,《釋名》亦復異讀;陸法言亦云“吳楚時患輕浮,燕趙多傷重濁”。顧炎武至謂孔子傳《易》,亦不免於方音,其說永亦深取之。而乃欲以一人一地之音改古來入聲之部分,豈沈、陸諸人惟能辨三聲,不能辨四聲乎?至其雜引偏旁諧聲以申交互之說,雖有理可通,而牽合亦甚。永作《古韻標準》,知不以今韻定古韻,獨於此書乃以古韻定今韻,亦可謂不充其類矣。
说明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影印 检索其他古籍

本站百万册影印古籍、海量资料;切换到【影印古籍】栏目,或直接从上面的搜索框输入检索即可。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五之二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五之三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五之四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五之五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六之一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六之二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六之三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六之四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六之五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六之六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六之七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六之八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六之九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七之一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七之二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七之三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七之四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七之五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八之一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八之二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九之一 御定佩文韻府·卷二十九之二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之一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一~卷三十二之一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二之二~卷三十三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四之一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四之二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四之三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四之四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四之五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四之六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四之七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四之八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四之九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五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六之一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六之二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六之三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六之四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七之一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七之二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七之三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七之四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七之五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七之六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七之七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七之八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八之一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八之二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八之三 御定佩文韻府·卷三十九 御定佩文韻府·卷四十之一 御定佩文韻府·卷四十之二 御定佩文韻府·卷四十之三 御定佩文韻府·卷四十一 御定佩文韻府·卷四十二 御定佩文韻府·卷四十三之一 御定佩文韻府·卷四十三之二 御定佩文韻府·卷四十三之三 御定佩文韻府·卷四十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