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義·
书名《周易本義·》
书名 周易本义·
作者朱子
版本内府校刊宋本
分类經部>易類
下落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内容 宋朱子撰。是書以《上、下經》為二卷,《十翼》自為十卷。顧炎武《日知錄》曰:“洪武初,頒五經天下儒學,而《易》兼用程、朱,二氏亦各自為書。永樂中修《大全》,乃取朱子卷次,割裂附程《傳》之后,而朱子所定之古文仍復淆亂。如‘《彖》即文王所系之辭,《傳》者孔子所以釋經之辭,后凡言“傳”。仿此’,乃《彖上傳》條下義,今乃削去《彖上傳》三字,而附於‘大哉乾元’。之下。‘《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辭也’,乃《象上傳》條下義,今乃削去《象上傳》三字,而附於“天行健”之下。‘此篇申《彖傳》、《象傳》之義以盡《乾》、《坤》二卦之蘊,而馀卦之說因可以例推云’,乃《文言》條下義,今乃削去《文言》二字,而附於‘元者善之長也’。之下。其《彖》曰、《象》曰、《文言》曰,皆朱子本所無,復依程《傳》添入。后來士子厭程《傳》繁多,棄去不讀,專用《本義》。而《大全》之本乃朝廷所頒,不敢輒改。遂即監版傳義之本,刊去程《傳》,而以程之次序為朱之次序。”。又曰“今《四書》坊本,每張十八行,每行十七字,而注皆小字。《書》、《詩》、《禮記》并同。惟《易》每張二十二行,每行二十三字,而《本義》皆作大字,與各經不同。凡《本義》中言程《傳》備矣者,又添一‘傳曰’,而引其文,皆今代人所為”云云。其辨最為明晰。然割裂《本義》以附程《傳》,自宋董楷已然,不始於《永樂》也(詳董楷《周易傳義附錄》條)。此本為咸淳乙丑九江吳革所刊。內府以宋槧摹雕者,前有革《序》。每卷之末題“敷原后學劉容校正文字行款”及《象傳》、《履》、《夬》二卦不載程《傳》,一一與炎武所言合。卷端惟列九圖,卷末系以《易贊》五首,《筮儀》一篇,與今本升《筮儀》於前而增列卦歌之類者,亦迥乎不同。《彖上傳》標題之下注“從王肅本”四字,今本刪之。又《雜卦傳》“咸,速也。恒,久也”下,今本惟注“咸,速。恒,久”。四字,讀者恒以為疑。考驗此本,乃是“感,速,常,久”,經后人傳刻而訛,實為善本。故我圣祖仁皇帝御纂《周易折中》即用此本之次序,復先圣之舊文,破俗儒之陋見,洵讀《易》之家所宜奉為彝訓者矣。至成矩重刻之本,自明代以來,士子童而習之,歷年已久,驟令改易,慮煩擾難行。且其本雖因《永樂大全》,實亦王、韓之舊本,唐用之以作《正義》者。是以國朝試士,惟除其爻象之合題,而命題次序則仍其舊。內府所刊《袖珍五經》,亦復因仍。考漢代《論語》,凡有三本。梁皇侃《論語義疏序》稱“《古論》分《堯曰》下章《子張問》更為一篇,合二十一篇。篇次以《鄉黨》為第二篇,《雍也》為第三篇。《齊論》題目長《問王》、《知道》二篇,合二十二篇。《魯論》有二十篇,即今所講是也”。云云。是自古以來,經師授受,不妨各有異同。即秘府儲藏,亦各兼存眾本。茍其微言大義,本不相乖,則篇章分合,未為大害於宏旨。故今但著其割裂《本義》之失,而仍附原本之后,以備參考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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