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良自鄞还江浦,吊亡姊。

公元1373年 本年
戴良自鄞还江浦,吊亡姊。

《九灵山房集》卷二九《赵君夫人戴氏墓志铭》:“洪武三年冬十有一月庚戌,浚仪赵君之夫人谯郡戴氏卒于浦江德政乡之正寝。卒后二年秋九月庚午,葬家西四里华表山之原。又一年,仲弟良始克回自东海,望墓门而哭。呜呼!夫人之卒,良既不得凭其棺,其葬也又不得举其纼。历岁逾月,痛慕无及,彷徨踊顿,几不能生。已而哀子友亨乃以铭墓之辞来属,且曰:‘吾母将终,尝以不及见舅为恨。’他日又尝谓:‘舅恭而有文,倘辱为之铭,吾母之神庶幸安焉。’呜呼!夫人有弟,不闲于训教,猖狂播徙,卒阻穷裔,以致斯极也。犹欲强饰不令之言,号恸而为之书,悲苦抑塞,尚堪措一辞耶?……洪武七年九月重阳日,仲弟戴良志。”《九灵山房集•年谱》:“六年癸丑,先生五十七岁。《赵君夫人墓志铭》云:‘洪武三年,赵君夫人卒。后二年葬,又一年,仲弟良始克回自东海,望墓门而哭。’《明诗综》据此,以为洪武六年泛海南还;明史亦然。今考先生诗‘十年东海上,乍离东海郡’诸言,东海者,皆指鄞言,自鄞还浦,故曰‘回自东海’,‘我游何处所,北海乃其地’,乃指山东益都言耳。洪武初年在鄞,诸作确有可据,故言六年南还者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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