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以“姿态”为女子天性的观念,丰富诱发了士人内心对

公元535年 本年
佛教以“姿态”为女子天性的观念,丰富诱发了士人内心对女性体态、服饰、舞姿的审美体验与感官刺激。

《大正藏》第二十五卷释经论部上(一)《分别功德论》卷第五说:“夫女人者多诸情态、姿媚、绮饰幻惑世人……”[24]《大正藏》第二十八卷毗昙部三《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第六说:“又世尊言,以女人八事系缚男子,歌舞谈笑颜色细滑姿态……”[25]佛经所指女子“姿态”具有“幻惑世人”、“系缚男子”的功能。然梁以前中土作者不敢狎亵女性,《诗》《高唐赋》诸篇,《陌上桑》洛神赋等对女子美色的描写,美则美矣,然则近乎崇拜的礼赞,使笔下女性形象给人以“冷面”的感觉,较少产生情欲的挑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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