伶州鸠谏周景王勿铸无射之钟。

公元-521年 月份不详
伶州鸠谏周景王勿铸无射之钟。

表现出崇尚“和”的音乐美学思想。伶州鸠谏语见国语·周语下》。[按,伶,即乐官,州鸠是其名]此年论乐之辞又见于《左传·昭公二十一年》,惟所述稍简。伶州鸠认为以“和平之声”或“中音”所谱成的音乐能够顺理八方之风(“遂八风”),使阴阳之气处于正常的状态,因而风调雨顺,万物繁殖,人民和统治者的生活都得以安定和富足起来(“气无滞阴,亦无散阳,阴阳序次,风雨时至,嘉生繁祉,人民酥利,物备而乐成,上下不罢”)。或者按《左传》所载,按正常自然之风所作成的音乐,是合于自然事物的规律或其正常状态的,能够使万物长得好(“省风以作乐……则和于物,物和则嘉成。”)。故而伶州鸠劝谏统治者应崇尚“中和之声”、“和平之声”,景王欲铸无射之钟,与此中和音乐美学思想相悖,故而有“离民怒神”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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