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 清
(1619--1692) 明清之际思想家。字而农,号薑斋。衡阳(今属湖南) 人。晚年居衡阳之石船山,学者称船山先生。明亡,在衡山举兵起义,阻击清军南下,战败退肇庆,任南明桂王政府行人司行人,以反对王化澄,几陷大狱。至桂林依瞿式耜,桂林陷没,式耜殉难,乃决心隐遁。辗转湘西以及郴、永、涟、邵间,窜身瑶洞,伏处深山,刻苦研究,勤恳著述,垂四十年,始终未訏发。学问渊博,对天文、历法、数学、地理学等均有研究,尤精于经学、史学、文学。哲学上总结并发展中国传统的唯物主义。认为“尽天地之间,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读四书大全说》卷十),以为“气”是物质实体,而“理”则为客观规律。又以“絪蕴生化”来说明“气”变化日新的辩证性质,认为“阴阳各成其象,则相为对,刚柔、寒温、生杀,必相反而相为仇”。强调“天下惟器而已矣”,“无其器则无其道”(《周易外传》卷五)。由“道器”关系建立其历史进化论,反对保守退化思想。又认为“习成而性与成”,人性随环境习俗而变化,所以“未成可成,已成可革”,而教育要“养其习于蒙童”。在知行关系上,强调行是知的基础,反对陆王“以知为行”及禅学家“知有是事便休”观点。政治上反对豪强大地主,认为“大贾富民”是“国之司命”,农工商业都能生产财富。文学方面,善诗文,工词曲。所作《诗绎》、《夕堂永日绪论》,论诗多独到见解。所著经后人编为《船山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