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

    肃宁(今属河北)人。推举为孝廉,任中书省吏。后为楚王相府录事,中书省把抄没的官家妇女分给文臣家为奴,众人劝他也要几个伏事母亲,他坚持不要,及中书省臣犯罪,省吏多为此受牵连被诛,独敏获免。帝称赞其贤,提升为工部侍郎,后改任刑部侍郎。出外任为徽州府同知,有惠政,卒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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