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德

1835—1911

英国人,字鹭宾。1854年抵香港,在英国商务监督公署任职。清咸丰五年(1855)任宁波领事馆翻译。八年调任广州领事馆助理。九年任粤海关副税务司。同治二年(1863)继李泰国为中国海关总税务司。制定一套由外国人管理的半殖民地海关制度,并推行于中国各口岸。控制中国的财政收入,干涉中国的内政和外交,扩展列强特别是英国的侵华权益。五年,提出《局外旁观论》,要求清政府遵守不平等条约,建议引进西方资本主义工业技术和新式武器。次年年底支持卸任的美国公使蒲安臣担任“办理各国中外交涉事务大臣”,率领中国使团出访欧美各国。光绪二年(1876)配合英国公使威妥玛迫使清政府签《烟台条约》。中法战争期间,暗助法国迫签《中法新约》,法国授他“荣誉团大公”称号。二十七年支持列强胁迫清政府签订《辛丑条约》。三十四年请假回国,加尚书衔。控制中国海关达四十八年之久。著有《中国论集》等。

赫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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