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

清初郑成功及其子郑经据闽南及金门、厦门等岛屿(后移据台湾、澎湖),奉南明正朔,抗清之志不移,屡次兴兵,军事行动及于闽、广、浙、苏等省。因多在海上活动,故清廷称之为“海贼”、“海逆”、“海寇”,把同情支持郑成功者称为“通海”,判以重刑。永历十三年(顺治十六年,1659),郑成功攻入长江,江南州县纷纷响应,事后清廷多以“通海”之罪诬人,为当时一大弊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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