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士

①官名。周代置。主管国中及六乡的狱讼刑罚。《周礼·秋官》:“乡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掌国中,各掌其乡之民数而纠戒之,听其狱讼,察其辞,辨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旬而职听于朝。”②爵名。明洪武十九年(1386)置。赐予应天、凤阳二府年八十以上老人及全国年九十以上老人。得爵者与县官平礼,并免杂役,地方正官每年一次存问。冠带服色未及颁行,后不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