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官尚书

官名。尚书省都官曹长官。十六国夏始置。《晋书·赫连勃勃载记》:“于是拜(王)买德为都官尚书。”南北朝皆置。南朝宋三品,梁十三班,陈三品、中二千石。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二品中,二十三年改三品,北齐三品。隋初沿置,正三品,开皇三年(583)改名刑部尚书。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