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理藩院则例

书名。清官修。嘉庆十六年(1811)始纂,二十二年刊行。道光、光绪年间曾续纂。清朝统治蒙古族和西、北地区其他少数民族的行政法规。该书除满文、蒙文版本外,现存汉文版本有:乾隆年间内府抄本,理藩院编,不分卷;道光六年(1826)刻本,六十四卷,海清阿等纂修;光绪十七年(1891)刊本,六十四卷,文康等续修。该书规定蒙古王公及其他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种种特权,制定许多对少数民族的禁令,对喇嘛事务也有多种条例。此外,还有俄罗斯事例若干条,是处理中俄双方贸易、边界关系的依据。该书是研究清代民族关系史、宗教史、中俄关系史重要的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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