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妥玛

1818—1895

英国外交官。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随英军侵华。咸丰二年(1852)任英国驻上海副领事。四年,英、法、美取得上海海关控制权后,任江海关第一任外人税务司。八年,任英国侵华全权代表额尔金翻译,参与迫订中英《天津条约》、《北京条约》。后任英国驻华使馆参赞。同治五年(1866)向清政府呈递《新议略论》。十年任英国驻华公使。光绪二年(1876)借口马嘉理案,强迫清政府签订《烟台条约》。九年退职回国。在华期间曾编汉语课本《语言自迩集》,设计拉丁字母拼写汉字,其拼法称威妥玛式,为过去所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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