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市

古代集市之一种。属常设集市。东晋时已出现,设于州县城郊附近。一说起源于买卖草料之定期集市,一说由于市场房舍以草盖成而得名。南朝时亦沿之,洛阳有三市,建康(今江苏南京)有四市,进行货物交易,买卖时须立契券。南朝齐置草市尉进行管理。唐代草市增多,一般设在州县城外。中唐以后,农村商业发展,渐兴起于水陆交通要道、关津驿传所在之地。交易以渔盐酒茶或日用百货等生活必需品为主。且出现了一些有名的草市,如赤壁、灌家口和张桥草市。唐末五代战乱,江淮富户和城市居民避难于此,多建草屋居住,至旗亭旅社相连,蔚然成为繁盛之手工业和商业区。唐宋之际,或在兵燹中没落,或竟成为新兴城镇。至两宋,则成为城垣外的商业居民区。如鄂州(治今湖北武汉市)南草市已发展成为州城的主要市区。后有些草市的所在地渐发展成为地名。如《读史方舆纪要》中所记草市(地名)多处,皆以原设草市(集市)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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