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府出租河湖滩地所征之租银。河湖滩地主要包括直隶河淀淤地,河南、山东黄河官滩地,江南苇荡营界内不产苇柴之地,以及安山湖地亩等。此类地亩皆为官地,招民认种输租,不许私相典卖。所征租银一律征解河库以充河工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