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命

官名。《周礼·春官》谓“典命掌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之命。”北魏仿《周礼》置,太和二十三年(499)前,已有典命中大夫、典命下大夫、兼典命下大夫等。依北魏前期官制例,其官当为典命曹长官。职掌大体不出于《周礼》所规定之范围。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建六官,春官之属亦有典命,“掌内外九族之差,及玉器衣服之令,沙门道士之法”。后改为大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