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请愿运动

清末立宪派发动的政治运动。光绪三十三年(1907)湖南士绅熊范舆、雷光宇等首先上书请开国会。次年,湘、豫、苏、皖、直、鲁、吉、晋、浙等省派出代表赴京投交请愿书。内外臣僚及驻外使节亦奏请早开国会。在清政府下令查禁政闻社和公布开设国会以九年为期后,运动暂时沉寂。宣统元年(1909),由江苏咨议局发起,各省咨议局代表组成请愿国会代表团晋京,要求“期以一年之内,召集国会”,遭清廷拒绝。代表团遂联合绅、商、学各界组织国会请愿同志会,于二年五月再次请愿。九月,资政院正式开院,立宪派乘势提前发动第三次请愿,上书资政院和摄政王,各省督抚亦联合电奏。清廷被迫宣布预备立宪期限缩短为五年,同时下令遣散请愿代表,逮捕天津学界请愿同志会会长温世霖。国会请愿代表团被迫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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