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维喜事件

清道光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1839.7.7),英国水手在九龙尖沙嘴行凶,打死农民林维喜。钦差大臣林则徐为捍卫主权,严令英国代表义律交出凶犯抵罪。义律拒交凶犯,企图以一千五百银元贿买死者家属了事,后又在一艘英国船上自行开庭“审判”,对五名凶犯仅处三至六个月的监禁和少量罚金。七月七日,林则徐下令停止供应英人柴米食物,限三日内撤回在澳门被英商雇用的中国买办和工役,对英国侵略者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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