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塨

1659—1733

清直隶蠡县(今属河北)人,字刚主,号恕谷。自幼从父学,以躬行为主。二十一岁始受业于颜元,终身服膺,同时又学兵法、射御、琴、书、礼、乐于当世诸名家。三十岁之前,生计困窘,以务农、行医、教塾为生。康熙二十九年(1690)中举人,后南游江浙,并数次至京师,与万斯同、阎若璩等辨正学术,传布颜元之学。其学术思想大致与颜元相同,亦倡经世致用,重践履笃行,反对理学家之专事静坐空谈,乃颜元学说的主要继承人和传播者,共创“颜李学派”,但不像颜元之独居深处,泥于古制,而主张“考古准今”,“宜酌时宜”。晚年曾任《畿辅通志》总裁,旋因病回里,终老于乡。著有《大学辨业》、《论语传注》、《周易传注》等。著作收辑于《颜李遗书》、《颜李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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