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

?—前208

战国末年楚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少为郡吏,曾从荀卿学。战国末年入秦,初为秦相吕不韦舍人,任为郎。旋任长史、拜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下逐客令时,上书力谏客不可逐,为秦王采纳。又为秦并六国谋划,建议先攻取韩国,再逐一消灭各诸侯国,完成统一大业。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统一全国后,以廷尉奉命与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等共议帝号。后任丞相,多次随始皇巡行。反对淳于越分封子弟之议,主张禁私学、废《诗》、《书》、六国史记及“百家语”。又以小篆为标准,整理文字,作《仓颉篇》以为范文。始皇帝死后,从赵高言,与之矫诏迫扶苏自杀,立胡亥为帝。秦末农民起义爆发后,劝二世更为法律,行“督责之术”,加强君权。后被赵高诬为谋反,具五刑,腰斩于咸阳市,夷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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