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杭甬铁路草合同

清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一(1898.10.15)铁路总公司督办大臣盛宣怀与代表汇丰等银行的怡和银行在上海签订。凡四款。规定英国银公司承筑由苏州经杭州至宁波铁路,其他章程,均照《沪宁铁路草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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