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要所

官署名。南宋秘书省置,掌修会要。绍兴九年(1139),命秘书省官雠校《国朝会要》。乾道四年(1168),命宰相兼提举编修。其余官员,提举诸司官、承受官、主管诸司官,皆以国史日历所官兼任。直至宋亡,皆沿此制接继编修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