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宴

明代宫中宴会之仪,属嘉礼。于重大庆典、正旦、冬至、圣节举行。始定于洪武元年(1368),于奉天殿大宴群臣,初,三品以上官员入殿,余列于丹墀。二十六年重定仪式:设御座御筵于奉天殿内,皇太子座于御座东,西向,诸王座依次排列于南,东西相对。群臣四品以上入殿内,五品以下于东西两庑。皇帝入座后,鸣鞭,皇太子亲王上殿。文武官四品以上由东西门入殿,五品以下立丹墀。开宴后,奏乐。皇帝先进第一爵酒,教坊司奏《炎精之曲》。群臣就座,序班向群臣散花。自第二爵起,皇帝进酒后,群臣始共进酒。其间并进汤肴饭食。共进酒九爵,每次进酒均有乐奏,并有舞蹈助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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