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颂

【戌集下】【頁字部】

【廣韻】【集韻】【韻會】𠀤餘封切,音容。【說文】貌也。【前漢·儒林傳】魯徐生善爲頌。又唐生、褚生應博士弟子選詣博士,摳衣登堂,頌禮甚嚴。【註】𠀤與容同。 又從頌,與從容同。【史記·魯仲連傳】世以鮑焦爲無從頌而死者,皆非也。【註】音從容。 

又【前漢·𠛬法志】年八十以上,八歲以下,當鞠繫者頌繫之。【註】謂寬容之,不桎梏也。 又公也。【前漢·吳王濞傳】它郡國吏欲來捕亡人,頌共禁不與。【註】頌,猶公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似用切,音誦。【正韻】稱述也。【釋名】稱頌成功謂之頌。又頌,容也。敘說其成功之形容也。【韻會】徐曰:此容儀字。歌誦者,美盛德之形容,故通作頌。後人因而亂之,以此爲歌頌字。【禮·少儀】頌而無讇。【註】頌謂將順其美。 又磬名。【儀禮·大射儀】西階之西頌磬。【註】言成功曰頌。西爲隂中,萬物之所成,是以西方鐘磬謂之頌。 又琴名。【左傳·襄二年】使擇美檟,以自爲櫬與頌琴。 又占兆之詞。【周禮·春官·大卜】其頌,皆千有二百。【註】頌謂繇也。 又姓。

又【韻補】叶牆容切,音從。【揚雄·河東賦】麗鉤芒與驂蓐收兮,殷𤣥冥及祝融。敦衆神使式𨕥兮,奮六經以攄頌。

考證:〔【前漢·儒林傳】魯儒生,善爲頌。〕 謹照原文魯儒生改魯徐生。〔【前漢·吳王濞傳】它郡國吏,欲采捕亡人,頌共禁不與。【註】頌,猶公也。〕 謹照原文采捕改來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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