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揭

【卯集中】【手字部】

【唐韻】【集韻】【韻會】𠀤居謁切,音訐。【說文】高舉也。或作𢶆。 

又【唐韻】基竭切【集韻】【韻會】丘傑切,𠀤音朅。義同。或作担。又作拮。 又與偈通。車疾貌。【王應麟·詩攷】韓詩,匪車揭兮,見漢書王吉傳。 

又【唐韻】渠列切【集韻】【韻會】【正韻】巨列切,𠀤音傑。與𢷒同。或作搩。【增韻】舉而豎之也。【前漢·𨻰項傳贊】揭竿爲旗。【張衡·西京賦】豫章珍館,揭焉中峙。 又擔也,負也。【戰國策】馮煖于是乗其車,揭其劒。【史記·東方朔傳】數賜縑帛,擔揭而去。 又姓。【前漢·功臣表】安道侯揭陽定。 

又【唐韻】【集韻】【韻會】𠀤其謁切,音碣。亦擔也。 又長也。【詩·衞風】葭菼揭揭。 

又【集韻】【韻會】𠀤語訐切,音钀。義同。 

又【唐韻】居列切,音孑。揭起也。【詩·小雅】維北有斗,西柄之揭。

又【大雅】顛沛之揭。【傳】揭,見根貌。【疏】樹倒故根見。【戰國策】唇揭者,其齒寒。【註】揭,猶反也。 又啓事。今日揭帖。 

又【唐韻】【集韻】【韻會】𠀤去例切,音憩。亦高舉也。 又褰衣涉水,由膝以下也。【詩·邶風】淺則揭。【爾雅·釋水】揭者,揭衣也。【司馬相如·上林賦】涉冰揭河。 

又【集韻】其例切,音偈。揭陽,縣名。【前漢·地理志】南海郡揭陽縣。 又丘言切。與攑同。亦舉也。
考證:〔【司馬相如·子虛賦】涉冰揭河。〕 謹照原書子虛賦改上林賦。


 扫描版:「揭」《康熙字典》页码:44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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