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官府的雇佣劳动。封建社会前期,官府所需工匠大都直接强制手艺工人承充。唐官府手工业中大部分是服徭役的*番匠,但已有官府出资雇用的明资匠、巧儿匠等。玄宗时用和雇方式召募的建筑工达一万三千人之多。宋雇用工匠更多,称为*募匠。明嘉靖以后官府手工业大都雇用工匠。清不仅官府手工业和衙门差役用雇佣形式,各项大劳作如河工、水利、军事运输和营造等,也规定发给工食,募民承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