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修道院”。天主教、正教出家人隐居修道聚居之所。有男隐修院和女隐修院。公元2—3世纪,常有教徒避居旷野,独自修行,后逐渐发展成聚居的隐修院。6世纪时,意大利人本笃(Benedictus,约480—约550)订立制度,其隐修士当发“绝财”、“绝色”、“绝意”三愿。隐修要务是:潜心敬主、修行读经、劳动自养。中世纪在欧洲盛行。建筑除有宏伟的大教堂外,还有供修士独自祈祷的小房,以及各种其他设施。有些还开垦荒地,兼营商业,开办学校,收藏图书,在文化和宗教上有一定作用。20世纪末期,《天主教法典》规定,须有教皇或主教批准成立,隐修士应严格从世俗隐退,以慎独的缄默,勤行祈祷与补赎,遵守三福音劝谕,度献身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