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事

历事    lì shì

又称“拨历”,即“分拨历事”的简称。明代的教学实习制度。指国子监生完成学业后分拨到各衙门实习吏事(三月至一年不等)。始于洪武五年(1372年),正统三年(1438年)废。


参见:歷事
扫描版:「历事」在《汉语大词典》第6818页 第5卷 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