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权宪法

五权宪法    wǔ quán xiàn fǎ
1. 孙中山提出的“立法、司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法制体制。如: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孙文《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国语辞典

注音 ㄨˇ ㄑㄩㄢˊ ㄒㄧㄢˋ ㄈㄚˇ  拼音 wǔ quán xiàn fǎ
中華民國現行憲法。採國父獨創的五權分立,將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種治權各自獨立,明文規定於憲法中,以五院組織中央政府,行使五種治權。以避免西方三權分立的流弊。
参见:五權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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