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统类”的简称。中国某些封建王朝将本朝刑法汇编释义,谓“刑名之要,尽统于兹”,故名。最早的是唐宣宗大中(847—859)年间编的《大中刑法统类》,相沿至宋。现仅存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颁行的《宋刑统》(亦称《建隆刑统》),余均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