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立法、司法权各由彼此独立的部门行使的原则
2. 中央政府与各省之间权力分开的原则
分散权力。
《后汉书·陈王传论》:“故推 卓 ( 董卓 )不为失正,分权不为苟冒,伺间不为狙诈。” 唐 李观 《上宰相安边书》:“兵有专制则毕力,将无分权则成功。” 陶菊隐 《记者生活三十年》第二章:“ 袁 ( 袁世凯 )把他们打入冷宫后,他们又改而提倡地方分权的联治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