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中国农村开展的建立新的社会组织的群众运动。1958年春,为了适应全国农村大搞农田水利建设的需要,中共中央在成都会议上作出把小型农业生产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决定。会后,各地出现了小社并大社的现象,有的地方还办起了人民公社。此举受到毛泽东的肯定和支持。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举行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定建立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合一的人民公社,作为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组织形式。会后,全国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10月底全国农村实现公社化,将原有七十四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组成为二万六千多个人民公社,全国99%以上的农户加入了公社。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使农村生产力遭受巨大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