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简称。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提起的解决由犯罪行为所直接造成的民事上的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由于具有可以利用刑事诉讼中查证过的材料、可以简化诉讼程序和避免刑事与民事裁判相抵触等优点,各国大都采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在第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前提起为宜。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