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主要包括公民服现役和预备役,以及在校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规定。中国历史上曾实行过征兵制、募兵制、世兵制等多种兵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54年以前,实行志愿兵役制。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78年开始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1984年起,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